一、关于财务工作责权关系的简要说明
会长是商会法人代表,有权利和责任根据我会的财务制度“一支笔”批示请款单和报销单,其他人未经会长授权都无批示权。如会长违反财务制度,监事会可要求会长做出检查并酌情在经济上予以赔偿。
在会长办公会及会长的领导下,秘书处财务部制定财务预算、决算报告和商会财务状况报告,检查监督财务人员遵守财务制度情况,并重点防止出现贪污、挪用商会资金和侵占商会财产的情况发生。如果工作监督不力,发现问题不及时,秘书长和财务部领导要负相应的责任。
财务人员在工作业务上要接受财务部的监督、检查和工作布署。但是,因为商会的财务人员需要兼职,所以对他们的日常管理及兼职工作的分配,由办公室负责。
二、民主理财制度
商会成立民主理财小组。监事会的全体成员均为理财小组成员,监事长兼任组长。
民主理财小组在理事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。
民主理财小组的职权:
(1)审核认定财务部对商会组织重大活动所提出的财务预算、决算报告;
(2)依据商会的财务制度,对商会各项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;
(3)审议商会向理事会提交的商会财务收支情况的报告。
三、招待费、捐资费、礼品费使用制度
(1)上述费用年使用额度在6万以下由会长决定,6万元以上由会长办公会决定。
(2)商会宴请各级领导有如下原则:1)、不得用商会的资金以个人的名义宴请客人;2)、不得用商会的资金为个人办事宴请他人;
(3)对下列人员安排工作餐:
1)帮助商会工作的非专职人员;2)帮助商会处理事务的外单位人员;3)到商会检查指导工作的机关工作人员。
工作餐标准:根据情况酌情而定。
四、商会会务活动费使用制度
商会专项活动费用在1—10万元(不含10万元),由会长决定,10万元以上提交会长办公会决定。活动预算经相关会议批准后,由秘书处负责开展工作。
五、差旅费使用制度
下列情况下,差旅费的使用由会长决定:按上级要求或根据商会工作需要到外地参加相关会议;根据商会工作需要到外地处理相关事宜;邀请外地人员来帮助商会工作等。
出差过程中如需宴请他人或向他人赠送礼品按相关制度执行。
不经会长批准不得报销交通、住宿以外的费用。
六、办公室日常办公费使用制度
办公室日常办公经费的管理由秘书长负责,但购买办公设备需报告会长审批。
办公室日常办公经费要有预算。如决算额超过预算百分之十,秘书长要分别向会长办公会和民主理财小组打书面报告说明原因。
七、财务工作程序
(1)财务工作报告程序
财务工作报告(草案)由秘书处财务部撰写,在征求监事会意见后,交会长审阅,由会长提交会长办公会通过后,提交理事会审议。
(2)财务工作检查程序
监事定期对商会的财务工作进行检查。在监事检查前,财务部要提前做好应检的准备工作。
对监事所提问题的处理程序:如属于财务人员工作不规范的问题,由财务部指导纠正;如属于财务人员严重违反财务制度的问题,由财务部提出处理意见,交秘书长请示会长处理;如属于财务部负责人工作问题,由监事通报秘书长请示会长处理;如属于秘书长违反财务制度问题,由监事通报会长处理;如属于会长违反财务制度问题,由监事和会长沟通,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,监事可在会长办公会上提出动议,讨论决定处理意见。
(3)商会经费使用程序
商会经费支取和报销的通用三原则:会长最后签字;手续齐全;白条子原则上不入帐(在下列情况下白条子可入帐,销售方不能提供发票,事先经会长同意,事后有2人以上签字,且每月不超过两笔)。
商会活动经费的使用程序:先由秘书处或活动筹备小组、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会长办公会的决议精神,制定预算,交财务部审核,经秘书长请示会长批准方可使用。商会活动经费的报销程序:出纳员按财务制度相关规定,严格审核报销凭证,并要求经办人(2人以上)签字后交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并签字,再由秘书长签字,最后经会长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。
招待费、捐资费和礼品费使用程序:在会长权限额度内支出,由会长签字即可领取和报销;在商会活动经费中支出,按商会活动经费使用程序办理。
旅差费使用程序:在经办人、财务部、秘书长签字后由会长签字方可领取和报销。
工作餐经费使用程序:在发票上注明原因和就餐人数,经办人(2人以上)签字后,由秘书长签字即可报销。
办公室日常办公费使用程序:办公室房租费、物业费,专职人员工资、节日补贴费、市内办公交通费,日常办公消耗品费及办公设备维修费等在经办人签字后,由秘书长签字即可报销;办公设备购置费、专职工作人员奖金费,在经办人签字后,还必须由秘书长和会长共同签字方可报销(凡购买物品需2人以上签字)。
八、财务人员工作制度
(1)财务基本制度
1)严格遵守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;
2)认真执行严守商会秘密,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有关财务情况;
3)按照银行制度的规定合理使用资金,加强现金管理,做好结算工作;
4)维护商会信誉,确保资金安全,保证商会工作的顺利开展;
5)保管好财务方面的一切有关档案资料;
6)遵守《会计法》和相关制度,遵守职业道德,严守工作纪律;
7)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计帐、算帐、报帐。
(2)收款业务制度
1)审查支票、现金有无疑问,开户名称、日期、单位名称及印鉴是否清楚,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,字迹是否清楚有无涂改;
2)所收款项金额应与开具收据相符,并按顺序填写凭证、编号、登记银行、现金日记帐;
3)收到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帐户,不得半途用于购物支出或调换掺混;
4)收到款项清点审核无误,应当即开具收款收据。
(3)付款业务制度
1)付款前首先复核原始凭证;
2)是否有正规发票;
3)发票内容是否属实并填写清楚;
4)有无领导及经办人签字。
5)付款报销后,经办人须在凭证上签字;
6)收入款项不存入银行,不得对外支付;支付时,需到银行取款再行支付;
7)对外开具支票,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;
8)不得巧立名目,弄虚作假,严禁利用帐户搞非法活动。
(4)复核对帐制度
1)核对帐款,只准钱碰帐,不准帐碰钱;
2)加强与银行核对业务,发生未达帐项应立即与银行调帐,保证银行与商会往来帐款相符;
3)银行对账单要加盖银行公章;
4)会计、出纳经常对帐,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向商会主管领导汇报。
(5)库存管理制度
1)出纳现金库是保管现金的专用金库,必须严格管理;
2)出纳现金必须做到帐款、帐实、帐帐相符。
(6)财务公开制度
1)定期向商会报告财务管理工作情况;
2)如实向商会及理事提供财务有关收、支情况;
3)定期接受商会主管领导及理财组的监督检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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